辽宁建工
企业动态
集团新闻
行业新闻
各公司新闻
党建工作
  • 电话:024-22844830
  • 邮箱:123@163.com
  • 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8号
集团新闻

当前位置: 首页 企业动态

辽建工党发 [2016] 7号

关于严明“五一”、端午节期间纪律,
坚决纠正“四风”问题的通知
      
各单位党委(总支、支部):
     为深入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、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按照省国资委纪委通知要求,2016年“五一”、端午节将至的实际情况,经公司党委研究,现就严明“五一”、端午期间“四风”纪律,提出要求如下。
一、严守纪律要求
     公司党委要求,公司各级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格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精神”,切实做到令行禁止,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。要切实做到以下六个严禁:
一是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;
二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款私用;
三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
四是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五是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;
六是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、电子礼品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。
二、严肃责任落实
     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,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对节日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早研究、早部署、早警示。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,将公司党委上述6个禁止及纪律要求全面传达到党员领导干部中,做到把纪律立起来、严起来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。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带头讲规范、守纪律,自上率下,抵制不良风气。
三、严格执纪问责
     公司纪委公布纠正“四风”监督举报电话:18698857166,信箱lnjgdb607@163.com,并加强监督检查,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,绝不姑息,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同时严格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追究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
 
 
中共辽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
二○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